在《香港回收再造公司名錄》登記
如欲將貴公司的資料放進此名錄內,請填妥及提交以下電子表格。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環境保護署 (環保署):
電郵:greenevent@epd.gov.hk
電話:(852) 2872 1730
聲明
《香港回收再造公司名錄》是為了促進本港減少廢物及鼓勵回收再造活動而編纂。本名錄旨在協助有意推動及籌辦物料回收活動的人士及團體包括學校、非政府機構、居民組織、社團組織以及私營機構,提供合用的資料。
使用者可查閱本名錄,找出合適的回收再造公司,以便為將回收的物料作出安排。由於回收再造公司的資料可能會隨市場變化而改變,使用者應在名錄找出合適公司後,先致電該公司查詢。
本名錄概括了本港部分廢物回收及再造機構的名單。名錄裏機構的資料,乃是根據各項回收活動調查時機構各自提供的資料,整理編輯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並不保證或擔保本名錄的準確性或完整性,並聲明本名錄如有錯誤,對本名錄使用者及名錄內所載的機構不負任何責任。本名錄包括的機構並不代表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認可的機構,而對於沒有包括的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也不具任何負面的觀點。同時,本署亦不會為一般廢物回收/再造商簽發牌照(化學廢物收集商除外),因此,若任何公司不當地自稱為「環保署註冊/認可/持牌的回收/再造商」,本署將刪除其有關紀錄而不作另行通知。本署保證貴 公司所提供的資料,除了用作更新本署的資料庫和推廣廢物回收活動及推動回收再造業發展之外,並不會用作其他用途。
由工商活動產生的廢電動車電池屬於化學廢物,受《廢物處置條例》及其附屬《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管制。廢電動車電池產生者須向環保署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適當包裝、標識及存放廢電池,及聘用持牌化學廢物收集商收集廢電池運送到持牌化學廢物處置設施作適當處置。整個化學廢物收集過程均須填寫「運載記錄」,作監察及記錄用途。
有關化學廢物的管制詳情,請參閱以下連結:
https://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有關化學廢物收集者的名單,請參閱以下連結:
https://cd.epic.epd.gov.hk/EPICDI/chemicalwaste/download/?lang=zh